各处室、系部:
国家新修订的《消防法》于2008年10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贯彻实施了三年。新《消防法》从我国消防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总结了消防工作经验并借鉴国外成熟做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改革了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是加大了对违反《消防法》的惩处力度。这一做法将对整个社会的消防工作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我院的消防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的贯彻新的《消防法》,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消防工作,特对消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的《消防法》。使全体师生了解新的消防法的内容,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适时组织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安全逃生能力。
二、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结合我院“双评”工作,开展自查自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我院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规范、完善消防档案。各单位要及时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本》和《安全检查表》(保卫处开学时已发放),并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一并记录建档。
四、要加强消防器材和消防警示标志等的管理。保障数量配置符合要求,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好用,防止丢失和损坏。
五、近期重点应当进行整改的工作:
1、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包括打开所有的通向楼外的大门;打开走廊上的所有隔离门;学生上课时打开教室的前、后门等。
2、保持消火栓箱内的消防水带、灭火器配备齐全,好用。
3、每天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记录。对检查出的违反《消防法》的行为、违反学院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等要立即纠正。
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责任划分。根据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管理、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对全校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管理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保卫处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各使用部门要认真管理好本部门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保卫处维修。
二0一一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