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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专期

发布日期:2018-05-2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工作措施

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 事故

确保我省教育系统安全度汛

根据 5 月 15 日省防汛抗旱 

总指挥部成员(扩大)会议精神

和相关通知要求

现就做好 2018 年

防汛抗旱工作通知如下: 


01

强化责任落实 完善防汛责任制度

各市教育局、各高 等学校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校防汛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始终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研究学校防汛工作,尽快行动,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落实责任和措施。要严格执行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防汛责任未落实或玩忽职守、麻痹大意、工作不力酿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02

扎实开展安全检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全省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同部署,同落实,组织人力对校舍、防汛基础设施进行认真排查,果断处置各种安全隐患。要加强对校舍的日常巡查,特别要密切关注山区、库区、地势低洼地区、靠近滑坡地区和距河道较近的校舍,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早防范,随时准备启动预案。汛期过后,各地要认真组织一次校舍情况检查,发现受损严重的校舍,要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拆除或封闭。在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对存在严重隐患的事项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03

深化安全防汛教育培训演练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组织开展防汛预案、应 急响应、指挥调度、险情报告和灾情评估等防灾工作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学校防汛能力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形式,对在 校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防汛教育,增强对洪涝、台风、雷电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避险能力,确保一旦出现险情, 学生可有组织地迅速撤往安全地带。

04

联防联控齐抓共管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主动作为,充分考虑到学校暑期放假、学生离校、安全教育处于空档期的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把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延伸到政府部门、行业相关领域,深入到社区、街道、农村、家庭等,织密学生安全教育网,补齐学校安全教育短板。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乡镇、街道、社区、村庄等基层组织,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辖区内的河段、池(坑)塘、湖泊、低洼积水地带等,在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明确承包责任,落实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保证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地砸实。

05

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各市教育局、 各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防汛抗灾减灾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分析研判气象、水利等部门提供的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要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准确及时掌握灾情预测 预报,遇有特殊天气,学校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该停课的停课,确保学生安全。对因大雨冲毁道路和桥梁、给学生上学造成困难的,学校要主动争取地方支持,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在险情地段安排教师或其他人员接送,多措并举保证学生安全。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6〕10 号)要求,健全汛期 24 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漏报,切实把初报、续报、结报等各程序、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次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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