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 1257 次 发布日期:2013-12-16 10:15
12月2日,省教育厅、财政厅下发《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第二批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18号)文件,我院被确立为山东省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名校建设工程”是山东省政府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引导高校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准确定位,特色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所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被誉为 “山东版985工程”。我院入选山东省特色名校建设项目,意味着我院在领导能力、综合水平、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领域已进入全省同类院校领先水平,标志着我院在财政资金、政策资源等方面将获得全方位支持,将担负起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使命。
近期,我院将全面启动山东省特色名校建设工作,以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以重点专业建设为平台,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育和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匹配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教师工作评价制度,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办学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推动我院又好又快发展。
我院入选山东省特色名校,是我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我院将集全校之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山东省特色鲜明的高职名校,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